EMS 醫療總監

根據全國急救醫療服務醫師協會的定義,急救醫療服務醫療監督是",是院前醫療服務提供者或急救醫療服務系統所採取的醫療行動的最終負責當局,也是執行行動以確保急救醫療服務人員所提供的照護是適當的過程。"

EMS 醫療監督是一項合作的努力,需要其他醫生,護士和 EMS 人員共同合作,以使 EMS 系統具有效性。EMS 醫療總監是弗吉尼亞州 EMS 系統的關鍵組成部分,經常被認為是幫助為系統設定「聲音」的領導者之一。

此頁面上的信息和資源是為了幫助醫生在弗吉尼亞州的 EMS 系統中以作為操作醫學總監(OMD)和/或醫生課程協調員身份執行他們的角色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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