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不復活命令」指根據 § 54 發出的醫生書面命令。1-2987。1在發生心臟或呼吸停的情況下,拒絕對特定患者的心肺復蘇。針對本計劃的目的,心肺復蘇應包括心臟壓縮、氣管內管和其他先進的呼吸道管理、人工通風、除心臟及相關程序。
耐用的 DNR 形式
自 20 月 2011 起,授權的持久 DNR 已更改為可下載的表格。以前授權的黃色 DNR 表格仍可能會被遵守。點擊下方下載並列印新的「耐用 DNR 表格」及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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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DDNR 的指引文件
醫生助理撰寫不要復活命令(DNR 命令)的權力-85-8-PA_ 508 c
指導備忘錄
其他-DDNR 指導-文件-03182022-1 _ 508 c (三月 18, 2022)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