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弗吉尼亞法案允許法院批准和非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維吉尼亞州衛生部 (VDH) 無法提供或推薦法律顧問,或以其他方式協助完成或執行代孕合約。
- 有關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的信息,請參閱弗吉尼亞法律 § 20-160。
- 有關非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的信息,請參閱弗吉尼亞法律 § 20-162。
- 有關代孕和建立因代孕而產生的新出生證明的一般信息,可在弗吉尼亞法典第 20 標題第 9 章(§ 20-156 及以下)和第 7 章(§ 32。)中找到。1-249 及後續)弗吉尼亞法律的。
VDH所需的資訊來識別檔案中的現有出生證明,以及建立新出生證明的資訊均在 VS 6 B 表格《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 - 出生記錄認證申請》中提供,該表格用於申請修改和簽發孩子的出生證明。 可在此處找到 VS 6 B 表格的可打印版本。
VDH 表格必須使用黑色不褪色墨水填寫,且不得有塗改或擦除。鼓勵申請人和律師查看《重要記錄管理條例》 12 VAC 5 - 550 - 150中列出的表格填寫和接受要求。
關於非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的注意事項:弗吉尼亞法律要求,所有文件和準備新出生證的請求必須在孩子出生後的 180 天內填寫並向州註冊處處長提交。國家註冊處長無法處理孩子出生後郵戳 180 的提交文件,以及在孩子出生後 180 天後仍未完成的提交文件。
具體而言,弗吉尼亞法律 § 20-162 (A) (3) 規定。
需要提交什麼?
由於代孕的情況很大,因此請注意,國家註冊處長可能需要或要求提供子女新出生證明文件或證據(例如,在所有情況下並非所有情況下都需要提交父母命令,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提交)。以下列表概述了身份證件要求,並包括在要求由於代孕而建立子女新出生證時,要提交給國家註冊處長的文件。
對於提交文件的律師 — 身份證要求:
- 律師的律師身份證/執照卡副本,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 求職信描述要求的性質,並列出與請求一起提交的所有文件。
對於沒有律師提交文件包的申請人 — ID 要求:
- 申請人的照片身份證副本(駕駛執照,州身份證等)。申請人可接受的身份證明形式可在 VS 6 B 表格《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 - 出生記錄證明申請》的背面找到。
對於使用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的申請人:
- 指示設立新的出生證明書的法院命令的核證副本,指出預定父母為子女的父母。
- 修改和簽發請求 - VS 6 B 表格,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 - 出生記錄證明申請。
- 支付更改和發出生證明所需費用。VDH 收費為 $ 10 。 00建立新出生證明的行政費,以及 $ 12。00列印證書的費用。
- 要求發出新出生證明的準父母帶照片的身份證件(如適用)
對於使用非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的申請人:
- 所有雙方簽署的代孕合同副本。
- 已填妥、簽署和公證的 VS 41 表格,未經法院批准的合同,其中包括:
- 代孕同意及報告表格;
- 醫生宣誓證明,確認子女、孕媽媽配偶(如適用)和預定父母之間的遺傳關係;
- 孕婦同意更改姓名及終止父母權利表格;
- 懷孕母親的配偶同意更改姓名及終止父母權利表格;及
- 修改出生證明表格。
- 只有在無法獲得醫生證明孩子的生物父母的聲明時,才需要確認生物家長的基因測試,並且必須由 AABB 認證實驗室進行。
- 預定父母的結婚許可證(如適用)。
- 已填寫並簽署 VS 6 B 表格,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 - 出生記錄認證申請。
- 修改和簽發請求 - VS 6 B 表格,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 - 出生記錄證明申請。
- 支付更改和發出生證明所需費用。VDH 收費為 $ 10 。 00建立新出生證明的行政費,以及 $ 12。00列印證書的費用。
- 身份證明(帶照片的身份證)費用可用支票或匯票支付給州衛生局。
如何提交
請將所有文件、申請和費用付款郵寄至:
ATTN Surrogacy
VDH 重要記錄辦公室
8701 Park Central Drive
Suite 100
Richmond, Virginia
23227
附加資源
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指導清單:由於使用法院批准的合同完成代孕,請求建立子女新出生證書時,可用作指導。
非法院批准的代孕合同指導清單:填寫未經法院批准的代孕協議 VS 41 代孕同意和報告表格時,要遵循檢查清單。
VS 41 代代表格 04。25 可填寫:可編輯和保存的表單的 PDF 版本。
VS 41 代代表格 04。25:可列印的表格的 PDF 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