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常見問題
我是弗吉尼亞州居民,收養了一個在外國出生的孩子。如何從弗吉尼亞州獲得認證的出生記錄?
本辦公室將發出外國出生證明,並附有適當文件。
我被收養並尋找原始出生信息。
領養紀錄在弗吉尼亞聯邦密封。訪問社會服務部網站以了解更多信息並查找可以幫助您的收養披露專家的聯繫信息。
我是弗吉尼亞州居民,收養了一個在外國出生的孩子。如何從弗吉尼亞州獲得認證的出生記錄?
本辦公室將發出外國出生證明,並附有適當文件。請填寫出生記錄認證申請書,並附上您從收養中收到的相關記錄。
我在美國以外出生,但是美國父母的孩子。我在哪裡可以獲得出生記錄?
美國國家護照服務
部,通訊科
1111 19 西北街,套房 510
華盛頓特區 20522-1705
(202) 955-0307
如何要求領養紀錄或原始出生紀錄?
建立新證書後,原始的出生證明和領養命令將放入印章檔案中。有關發布領養令和出生證明正本的信息,可從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7 N. 8 第街社會服務辦公室收養報告和資源部 23219-1849 獲取。
收養相關法規
章程 (第 7 章 (§ 32.標題 32 的 1-249 及後續)。弗吉尼亞法律的 1)
• § 32。弗吉尼亞法案的 1-261 (A) (1) 指示州註冊處長在收到領養報告(VS 21 表格)、在其他州或外國準備並提交的收養報告,或在另一個州或外國提交的收養報告,或領養法令的核證副本後,為聯邦出生的人建立新的出生證明。申請人還必須提交所需的資料,以找到註冊人的出生證明正本以及建立新出生證明的資料。該條文限制如果註冊人年滿 18 歲或以上,因收養而建立新的出生證明。
• § 32.弗吉尼亞法案的 1-261 (E) 指示州註冊處長在收到在外國最終收養的收養報告(VS 21 表格)或由聯邦法院準備的收養報告或最終領養命令後建立「弗吉尼亞州出生證書」(AKA 外國出生證明)。該條文限制如果註冊人年滿 18 歲或以上,因收養而建立新的出生證明。
• § 32.弗吉尼亞法案的 1-261 (H) 規定法院要求法院在法院文員收到法官的最終領養命令後的 5 工作日內向州註冊官提交收養父母的軍事或軍事預備會籍的確認,並要求州註冊處長加快向收養父母發出收養子女的新出生證明。收養父母有責任向法院通知軍事或軍事後備役或退休會員資格,填妥更改子女的出生證明和發出新出生證明的要求,以及支付任何適用的修改和發出證明書的費用。
• § 32.弗吉尼亞法案的 1-262(i)要求聯邦發生的每個領養報告填寫一份領養報告:(ii) 概述法院完成並向州註冊處長提交收養報告的步驟;及 (iii) 要求州註冊處長提交收養報告,如果收到聯邦以外地區(在其他州、美國領土或外國家)的出生人的適當註冊處提交收養報告)。
章程 (第 12 章 (§ 63.標題 63 的 2-1200 及後續)。弗吉尼亞法律的 2)
• § 63。2-1200。弗吉尼亞法案的 1 指示州註冊處長為在外國出生和收養的兒童,並在收到某些文件後以 IR-3 或 IH-3 簽證進入美國的兒童建立新的出生證明。
• § 63.弗吉尼亞法律的 2-1220 要求在 §§ 32 中概述的程序。1-261 和 32。根據弗吉尼亞法律為收養的孩子獲得新的出生證書時,請遵循弗吉尼亞法律的 1-262。
• § 32.弗吉尼亞法律的 1-1221 允許法院在領養程序期間修改,更正或確定在外國出生的孩子的出生證明上的出生日期,並要求州註冊處長在收養子女的新出生證書上加入法院修改、更正或設定的出生日期。
收養相關規定
規例(12 VAC 5-550)
• 12 VAC 5-550-280 澄清因收養而建立新出生證明的條件,並指明建立新出生證明所需的文件:
o 對於弗吉尼亞州出生並通過弗吉尼亞法院收養的兒童,美國的多個州或外國 — 領養報告或領養法令的核證副本,以及準備新出生證明的要求必須提交給州註冊處長。
o 對於在外國出生並通過弗吉尼亞州法院收養的兒童 — 必須向州註冊處提交收養的報告和要求為收養子女準備弗吉尼亞州出生登記。
• 12 VAC 5-550-330 指定收養後用於準備和提交新的出生證明書的表格。
• 12 VAC 5-550-520 概述了發行,更正或修改重要記錄所收取的費用:
$ 10。00行政費(每份申請)
$ 12.00生命紀錄簽發費用(每發出的核證副本或每次檢查重要記錄系統(如果製作或未製作有核證副本的重要記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