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權變更時申請食品服務設施許可證

當現有食品業者發生所有權變更時,新業主必須在取得所有權之前,向該設施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取得食品業者營運許可證。根據 Virginia 食品法規,新業者須於開業前至少 30 天提出申請。食品業者營運許可證無法在未經衛生部門核准的情況下,自動從一位業主轉移至另一位業主

接管現有設施的新業主必須向當地衛生部門提交下列文件,以申請營運許可。  新業主不得使用前業主的許可證進行營運。如果設備、菜單有變更,或設施進行了翻新,您可能需要填寫計畫審查資料包 (Plan Review Packet)。請聯絡您當地的環境衛生 (EH) 辦公室,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計畫審查。 

步驟 1:提交年度許可證申請

步驟 2:

  • 從設施所在的地方獲得以記錄擁有人的名義發出的營業執照和分區通關。

步驟 3:排程/進行開放前檢查

  • 請致電設施所在地的地方 EH 辦公室,以安排開業前檢驗。這些檢驗僅接受預約辦理。
  • 檢查時的負責人必須出示至少一名具備監督與管理職責,且有權指導及控制食品製備與服務之員工的現行 食品安全經理證書

一旦 EHS 進行檢查並獲得批准操作,許可證將郵寄給記錄所有者。如果要求,您可以在當地環境衛生辦公室領取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