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 & 住宿加早餐酒店

通往飯店大廳的車道飯店或汽車旅館的定義為任何向公眾提供有償臨時住宿或睡眠設施的場所,無論是否過夜,包括但不限於通常稱為飯店、汽車旅館、旅遊旅館、遊客之家或旅舍的設施,以及任何名稱相同且由兩個或多個住宿單元組成的類似設施。

Bed and Breakfast (B&B) 設施定義為一種住宅型場所,在任何單一日內提供兩間或以上出租住宿及餐飲服務,且在任何日曆年度內為最多 18 位臨時住客提供服務達五天或以上;或任何提供至少一間出租住宿給臨時住客及餐飲服務,且在任何日曆年度內總計達 30 天或以上的住宅型設施。 經營者必須填寫《旅館經營許可申請書》,並連同 $40 的年費一併提交至設施所在地的當地環境衛生 (EH) 辦公室,以申請許可證。

申請新建或改裝的酒店、汽車旅館或民宿設施許可證

計劃建造或大規模改建旅遊設施的經營者,必須提交「旅館經營許可申請」與「旅館規劃審查申請」。 請連同 $80 費用一併提交至設施所在地的地方 EH 辦事處。 規劃審查旨在處理未來旅遊住宿營運的基本施工與規劃層面。

許可酒店、汽車旅館及 B & B 旅遊住宿所有人變更 

所有已由 Hampton & Peninsula Health Districts 先前核准之許可飯店、汽車旅館或民宿的變更業主及新業主,必須在營運前完成《飯店營運許可申請書》並連同 $40 的年度續約費用一併提交,以申請許可。請在您的申請中附上您的營業執照和使用許可證副本。新業主若適用,也需要取得食品許可證和游泳池許可證。

現有許可證續期

所有營運中的飯店、汽車旅館及民宿 (B&B) 之業主將會收到年度帳單,並須提交「旅館營運許可證申請表」以及 $40 的年度續期費用。許可證將核發給業主,並會接受例行檢查。

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