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宿加早餐許可
住宿設施必須根據酒店衛生條例(12 VAC 5-431
)允許作為住宿設施。
Bed & 早餐設施須遵守本規定的所有規定,除了兩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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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酒店或汽車旅館不同,B & B 洗衣房不必與業主的居住區分開(12 VAC 5-431-340
)。 - B & B 不需要有三隔層水槽或商用洗碗機,用於清洗客房內的任何玻璃器具(12 VAC 5-431-440)。

- 與酒店或汽車旅館不同,B & B 洗衣房不必與業主的居住區分開(12 VAC 5-431-340
住宿加早餐免稅
如果以下情況,Bed & 早餐設施免除食品設施許可證的要求:
- 住宿加早餐營業所是業主所住的或業主代理人所佔用;
- 住宿加早餐營運為住宿加早餐客人準備食物,並僅向他們提供食物;
- 每日住宿加早餐服務提供 18 以下客人;及
- 住宿加早餐營運按照《食品規例》(12 VAC 5-421
) 規定的方式通知客人,食物是在不允許作為食品設施的廚房中準備
客人可以提供任何餐點,而不僅僅是早餐。
如果床位& 早餐確實持有食品機構許可證,則可免除《食品法規》的某些要求。請聯絡您當地的衛生部門以取得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