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地

露營場詞彙「營地」係指但不限於旅遊營地、旅遊拖車營地、休閒營地、家庭營地、露營渡假村、露營社區或任何其他區域、地點、地段或土地,不論其名稱為何,其上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營地被佔用或打算被佔用、或為提供過夜或更長時間的露營地點而建立或維護的全部或部分設施,不論露營地點和/或設施的使用是無償、以租賃費、租賃、有條件出售或契約、限制和地役權方式授予。

有三個或以上的露營地,用於帳篷或露營車過夜宿的露營地需要獲得衛生部門許可。

臨時露營

露營短時間(例如音樂節或歷史重現),則允許臨時露營最多 14 天。該許可證重點是提供安全的飲用水、足夠的污水處理,以及有效控制向量。

新的 & 翻新露營地

所有新建和翻新的露營場必須完成 申請露營地營運許可證 並提交 $40 許可年費。

續期營運許可證

所有營業露營地的業主都必須完成 申請露營地營運許可證 連同 $40 費用交到當地 EH 辦公室。 許可證將發給業主。

規例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