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露營地

如果您計劃舉辦有三個或更多露營地的臨時露營活動,則該露營地可能符合營地的法規定義(12 VAC 5-450-10 離開現場)。如果是這樣,您將需要Virginia衛生部的露營地許可證。臨時露營活動的例子包括在音樂節和其他短期活動中露營。

臨時露營業者應儘可能在活動舉行前聯絡 當地 適當的 衛生部門 。VDH 建議臨時營地營運營者檢閱露營地規例的整個文本(12 VAC 5-450離開現場),以查看適用哪些規定。

臨時露營地可能有以下要求:

  • 臨時露營許可證允許在 60 天內長達 14 天的臨時露營(連續或不連續)。
  • 臨時露營地每個 75 露營者必須至少有 1 便攜式廁所。
  • 有露營車時,必須提供污水槽抽水。
  • 臨時露營地必須提供水。可接受的水源包括:
    • 水花
    • 經核准、測試的私人水井,或
    • 市售瓶裝水。
    • 從公共供水或 VDH 認可經過測試的私人井進入水。運送的水必須保持1 ppm 的殘餘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