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正在建造一家新的食品設施或計劃翻新現有的餐廳,則必須從營運所在地區的環境衛生辦公室
獲得弗吉尼亞州衛生部營運食品設施許可。獲得許可證的過程開始在施工開始之前,從商業計劃審查開始。
從共用委員廚房提供餐飲設施
如果食品設施計劃從共用的小賣部廚房提供膳食,則小賣部廚房和膳食供應商均需申請獨立的許可證。 與其他獲准經營者共用廚房時,請參閱孵化器廚房指南。 建議小賣部廚房經營者聯絡小賣部所在地的食品 EHS,以安排申請前諮詢。
所有希望在允許的小賣部廚房內營業的飲食業者都需要提交「飲食業場所許可證申請表」,以獲得自己的飲食業場所許可證。 有關具體要求,請參閱 《飲食指引》 。
步驟 1:施工開始之前
無論何時建造或改建食肆,或將現有構築物改建為食肆,必須在建造、改建或改建開始前提交有關計劃和規格。業主將對圖紙和規格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後續的施工和安裝負起最終的責任。 有關尺寸和規格的指南,請參閱FDA 食品機構計劃審查指南。
註:在衞生署完成商業計劃檢討程序之前,食品機構建工程無法開始。所有申請都必須提交給您的企業將位於路易薩、尼爾森、弗魯瓦納或格林縣的當地環境衛生辦公室。(包括 BRHD 和地區的地圖)
請按照下列步驟啟動該過程:
- 向業務所在地的建築官員提交建築許可申請。
- 在您的企業所在地或城市申請營業執照。
- 填寫「 計畫審查申請表 」和「 餐飲服務設施許可證申請 表」,並提交給設施所在地的環境衛生局。申請費: $80 。
- 根據弗吉尼亞州食品法規,記錄擁有者必須在向公眾開放或開始裝修之前至少 30 天申請。
與您的申請一起提交的計劃審查文件:
- 計劃,也就是任何打算建造、改造、獲得新的弗吉尼亞州衛生部許可證以營運食品服務機構的人士應向衛生部提供「圖紙」。
- 申請人必須向衞生署提交計劃以供審核和批准,加上計劃審查費用為 $ 40。00 適用於每輛車或拖車。
- 平面圖必須在 8 1/2 x 11 英寸或更大的白紙上,僅使用深色墨水、藍色印刷或任何其他標準平面圖上按比例繪製平面圖(例如 1/4 ″ = 1 英尺)。該計劃必須顯示食品服務設備佈局的頂部示意圖,所有建議的設備類型和型號的清單。
- 所有食品服務設備的規格表。
- 整體工地平面圖包括建築物中的業務位置,用地在街道上的位置,任何外部設備,例如垃圾桶,廢油容器,化糞系統,井井等(如適用)
- 建議的菜單包括季節性的場外餐點以及供客人提供的任何樣本菜單。
- 預計每天在設施中準備的餐點數量。
步驟2 : 發送計劃審核批准函
件部門審查所有提交的文件 後,將發送一封信給申請人,其中概述需要對初始申請進行的任何更改,並將註明該申請已獲批准進行施工。
步驟 3:向發送上述信件給您的 EHS 發送書面回复
說明您將如何遵守所述的任何更改,或提交要求的規格或其他文件。如果進行變更,您可能需要提交更正的圖面或參考已提交的圖面。
步驟 4:施工完成並設備到位後,請聯繫向您發送計劃審核批准信的環境衛生專家,安排開業前檢查。請至少在您希望進行檢查當天前致電 3。入住前檢查的批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 必須提供證明已由當地建築物官員簽發的入住許可證的文件。
- 檢查時負責人必須出示至少一名員工的現行 食品安全經理證書 , 該員工 具有監督和管理責任,並有權指導和控制食品製備和服務。
- 冰箱必須設置以確保食物保持在 41 °F 或更低的溫度,並在冷凍櫃中保持在 0 °F 或更低的溫度,每個裝置都有工作溫度計。
- 設施必須乾淨,廚房和相關區域沒有建築材料。
- 在開幕前檢查及獲衞生署批准許可證之前,不得向公眾提供食物。
- 必須提供最終菜單。請注意,在 EHS 可以進行開放前檢查之前,必須遵循上述所有步驟。了解食物檢查期間的期望。
- 食物檢查期間的期望
步驟 5:開展業務
當成功完成開放前檢查後,衞生署將發出營業許可證。在 5 至 7 天內,官方食品設施許可證將郵寄到記錄地址,或者如果要求,您可以在當地 EH 辦公室領取許可證。
食品機構必須在餐廳內容易看到的地方張貼食品設施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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