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食品設施是一種類型的食品設施,連續營業期間不超過 14 天,並與單一活動或慶祝活動一起運作,包括嘉年華、展會、節日、農貿市場和其他類似公眾聚會。

如果您計劃在 Hampton & Peninsula Health Districts(包括 Hampton、Newport News、Poquoson 和 Williamsburg 市,以及 James City 和 York 縣)的臨時活動中以食品供應商身份經營,您將需要取得臨時食品場所許可證。請將臨時活動申請表提交至活動所在地的當地環境健康辦公室。請參閱《臨時活動指南》以確保符合所有要求。若臨時食品活動 (TFE) 的食品供應商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條件,則必須提交臨時食品活動許可證申請:
- 接受維吉尼亞州農業和消費者服務部 (VDACS) 檢查計劃但也在現場生產食品的公司/組織/企業。
- 在為公眾舉辦的活動現場製作食物。
- 一家美食供應商,向公眾提供未包裝的產品樣品。
- 沒有目前有效的弗吉尼亞州衛生部發出移動單位運營許可的移動食品單位的移動食品單位。
- 一個示範烹飪攤位,在這裡向公眾提供樣品。
- 若組織屬於教會、兄弟會、學校組織、501 (c) 3、免稅組織,以及志願消防隊和救援隊,且該組織不在其自身活動現場時,僅需提交申請,這些組織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 可能還有其他未列在此處列出的組織或個人需要申請臨時供應商許可。
檢查完成並簽發許可證後,該許可證必須放置在公眾可以輕鬆看到的地方,並且僅在指定的許可期內有效。請注意到期日。一旦到期日關閉,臨時供應商可以重新申請新的臨時供應商許可。此許可證不可轉讓。
如果您不確定您的營運符合臨時食品設施的定義,請聯繫當地環境衞生署。
如何申請
步驟 1:活動協調員提交申請
活動協調員填寫並提交臨時活動協調員申請至活動所在地的地方環境衛生辦公室。作為申請流程的一部分,活動協調員必須提供參與食品供應商的名單及其聯絡資訊,以及包含廁所和廢棄物處理位置的活動配置圖。應說明活動現場是否可取得公共或私人的飲用水供應。如果可用的飲用水供應來自私人水井,則必須至少每年對井水進行一次硝酸鹽和總大腸菌群檢測。請參閱 12VAC5-421-2100 關於水質檢測的法規。 活動協調員也可以要求供應商自行攜帶供水,且該供水必須來自核准的來源。例如來自雜貨店的加侖裝瓶裝水。活動協調員必須在活動前至少 (14) 天提交「臨時活動協調員申請」。
步驟 2:廠商申請許可
- 請使用「臨時活動指南」,填寫臨時食品供應場所許可證申請。
- 臨時食品供應商須向舉行活動的當地衞生署提交臨時食品設施許可證申請。
- 填妥的申請表和費用必須在活動開始前至少 (10) 天收到。未能在活動前至少 (10) 天提交,可能會導致申請被拒。
臨時供應商培訓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