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報告及控制條例

  • 哪些疾病必須向衛生部報告
  • 誰需要報告
  • 報告應如何提交

某些疾病和條件會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以便採取措施防止其他人生病。這些步驟可能包括提高公眾意識的訊息、從商店中取出污染物品,或為暴露的人提供預防治療。所有這些措施都有助於我們保護公眾的健康。

自 20 世紀初以來,弗吉尼亞州衛生部報告了疾病個案。自 1919 以來,弗吉尼亞州守則要求州衛生委員會確定必須報告的疾病列表。有關弗吉尼亞州疾病報告的其他信息如下。

有更多問題嗎?
如果您有以下未解決的問題,請聯繫您當地的衛生部門

弗吉尼亞州應報告疾病清單

州法律要求報告以下疾病(第 32 節。1-36 和 32。弗吉尼亞法律的 1-37 和疾病報告和控制衛生委員會的 12 VAC 5-90-80)。在懷疑或確認情況時,請向您當地的衛生部門(LHD)報告所有疾病。報告可以通過機密性疾病報告門戶(Epi-1 表格)、電腦生成的打印本、CDC 或 VDH 監測表格提交,或經與 VDH 協議,以安全電子方式提交報告。

下載應報告疾病海報

醫生及醫療設施報告總監

報告要求

實驗室報告

報告要求

報告選項

  • 致電至 LHD(僅適用於快速報告的情況)
  • 電子化驗室報告 (ELR)
  • 實驗室自己的表格(如包含所需資料)
  • 電腦產生的報告,其中包含所需資訊

疫情爆發報告

報告要求

  • 某些設施或計劃,例如住宿或日間計劃、由聯邦任何機構授權或運營的服務或設施、學校、托兒中心和夏令營,必須按12 VAC5 -90 -90 D 向當 地衛生部 門報告疫情的存在或懷疑存在。其他實體/企業可自願報告疫情。
  • 如需其他資訊,請造訪關於疫情爆發告要求的 VDH 網頁。

報告選項

州外疾病報告

報告要求

  • 弗吉尼亞州要求州外疾病記者(例如,實驗室,醫生,州衛生部門) 當弗吉尼亞州居民被診斷出患有時通知 VDH 或懷疑有須報告的疾病。 

報告選項

公共衛生關注疾病的異常發生

立即報告不尋常或新興的公共衛生問題。
不尋常或新發生的公眾健康問題,應立即以最快的方式最好通過電話)向當地衞生署報告。

此外,專員或專員委任的人可針對不屬於應報告的疾病清單的疾病或疾病建立監察系統。該等監察可以設立以識別和計算個案、確定傳播方式和疾病的風險因素,以及採取適當的行動以保護公眾健康。

已確定和要求的條件

特定條件報告

報告選項

具有公共衛生意義或公共健康威脅的傳染病

被認為是公共衛生重要的條件或公共健康威脅的傳染病在弗吉尼亞法案中,有關預防進一步疾病傳播的公共衛生行動的特殊考慮因素。

公共衛生重要的傳染病

  •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 血液傳播病原體
  • 結核桿菌

主動差異(法規要求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