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狀病毒的治療-19
三月 25, 2020
親愛的同事:
最近幾天,對通常用於治療哮喘,狼瘡,類風濕關節炎,艾滋病病毒,細菌感染和其他疾病的藥物對 COVID-19 的潛在治療的需求增加。這導致已經服用這些藥物治療慢性疾病的患者對於慢性疾病的藥物供應不足,而在研究正在進行研究期間,住院的 COVID-19 患者根據設施特定的治療方案進行這些藥物進行治療。
目前沒有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批准的抗病毒藥物來治療 COVID-19。一些體外或體內研究顯示某些藥物對相關冠狀病毒具有潛在的治療活性,但目前尚無來自觀察性研究或人體隨機對照試驗的數據,因此 CDC 無法支持向確診或疑似 COVID- 19患者推薦任何研究性療法。
弗吉尼亞州衛生部諮詢弗吉尼亞州衛生專業部建議以下內容:
- 應在門診環境中限制對氯奎因、羥氯奎因、麥弗洛金和阿齊洛胺的處方,並且應需要「與其使用證據一致」的診斷。
- 社區藥師應運用專業判斷來確定處方是否有效,以及在配藥之前是否存在真實的醫病關係。
- 在沒有替代治療的情況下,以繼續進行現有藥物治療、住院設置和其他適應症的治療優先考慮。
- 建議不要囤積或儲存這些藥物。
目前沒有隨機臨床試驗的可用數據來告訴臨床使用。有關 COVID- 19治療方案的更多信息,請諮詢 CDC。(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hcp/therapeutic-options.html)。
誠摯地,
馬薩諸塞州衛生專員博士諾曼·奧
利弗 ·M·